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代币?在关于金融风险防范的公告中,代币?金融中使用的代币和“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律补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明确写着不应该。同时,立即停止各类代币融资活动,已完成代币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好退出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因此,废除币交易平台是符合监管要求的措施。

币交易平台取消,平台取消 元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