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几种 数字 货币
1.加密货币:是由市场机构或个人自行设计发行的数字货币,并不意味着中央银行债券。常见的加密货币有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瑞波币等[[4]]。
2.数字稳定货币:这些货币对特定资产或一篮子资产保持稳定的价值,通常被纳入加密资产的监管框架。例如,Libra(现在更名为Diem)[][[7]]。
3.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由一国货币当局发行,作为负债管理的数字货币,分为批发型和零售型。批发型为机构提供服务,零售型为公众提供使用,提供公共价值存储和日常支付的新选择方式[][[4]][[5]]。
根据CoinMarketCap的数据,到2023年4月,流通的加密货币种类超过2.3万种,除了比特币和以太坊等著名货币之外,还有数千种加密货币在美国流通。
美国监管的合法虚拟货币有哪些
比特币在美国已经受到了美国政府的监管,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最近发布了一份文件,认为将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定义为像原油和小麦一样的大宗商品是合理的。
这意味着比特币期货和期权将受到CFTC的监管。
在纽约州开展比特币相关业务需要申请许可证。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比较友好,但需要注册。
在美国,只要不从事非法活动,虚拟货币就是合法的,福源币在美国注册,珍宝币也是,有报道称,以刘龙珠为代表的华人瞄准了富豪集团这一企业。
9月29日,洛杉矶的一家华人公司关闭了。
该公司被指使用名为“宰真币”的虚拟货币进行传销,欺骗投资者,姜昆的照片成为了宰真币的宣传材料。
在中国大陆,现在也有人在出售“珍宝币”,但是卖家对大陆的购买者没有提到姜昆。
比太币和比特币有什么区别
1 .以太坊(英文:Ethereum)是具备开源智能合约功能的公共区块链平台,是专用加密货币以太币(Ether)ETH),提供去中心化的以太币虚拟机(Ethereum Virtual Machine),积分?two ?处理积分合同。
以太坊的概念是在2013 ~ 2014年受到比特币启发的程序员维塔里克?buterin提出了“下一代加密货币和分布式应用平台”的概念,并于2014年通过ICO众筹发展而来。
2 .比特币(Bitcoin)这一概念最初由中本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2009年1月3日诞生。
基于中本先生的想法开发开源软件,构建P2P网络。
比特币是P2P型的虚拟加密数字货币。
重点?图?这是一个分布式支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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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货币的种类
电子货币的种类根据分类方法的不同也会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一)以计算机为媒介的电子货币和不以计算机为媒介的电子货币。
1、不以电脑为媒介的电子货币。
不以电脑为媒介的电子货币中,代表性的是储值卡(stored-value card)。
其基本模式是,发放者发行保存有一定价值的储蓄卡,消费者通过购买储蓄卡支付所购买的物品或服务,出售物品或提供服务的人从发放者处返还该价值。就是这样。
信用卡货币分为单一发行者发行的电子货币和多个发行者发行的电子货币。
前者是1995年英国Mondex模式下引入的货币,后者是1996年奥运会上试行的维萨?现金(Visa Cash)。
美国联邦储备制度理事会将储值卡进一步分为离线和在线两种。
(1)离线安装价值(offline stored-value)所谓card,是指在交易时不需要经过批准和确认的卡片,可以像金钱一样购物,交易信息会在交易一定时间后发送给金融机构(一般是发卡人)。
设置中央数据储存装置,以追踪持卡人持有的储值卡数量。离线包括离线不可记录卡(offline unaccountable stored, value card)和离线可记录卡(offline accountable)有stored = value card)。离线无法记录的储值卡交易情况记录保存在储值卡中,没有中央资料保存设备记录交易情况,如一般的电话卡、乘车卡等。
在线下,可以记录储值卡的交易。发行者设置的中央资料存储装置在记录交易状况的同时,储值卡也会显示交易状况和余额。
(2)在线商店=价值卡(online stored-value card)。
使用在线币卡进行交易时,需要在线认可和确认。
客户的资金余额不记录在储值卡上,而是保存在发卡者的中央资料保存系统中,交易时交易信息由销售终端传递给持有客户资金的金融机构,因此交易金额与储值卡的剩余金额高的通知,金融机构确认之后交易成立。
联邦储备委员会严格要求这样的储值卡必须遵守规则E的所有规定。
2、以电脑为媒介的电子货币。
以计算机为媒介的电子,将货币价值保存在计算机中,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电子交易。买卖双方即使相隔很远也可以进行交易。银行在确认买方的指示后,向卖方付款。
目前,这种电子货币还处于实验阶段,主要有DigiCash和CyberCash两种模式。
关于这种电子货币,美国联邦储备制度理事会表示希望适用相关法案和规定,但有必要征求相关当事人的意见。
(2)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储值卡的分类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有权决定哪些存款属于联邦存款保险的保护对象,因此客户持有储值卡并支付的金融机构。视是否留存而定。关于账户是否受到交易影响,可以分为四种:(1)银行账户的储蓄卡(bank primary - customer account systems)。
这张储值卡的特点是,在资金转移到商人或其他第三方之前,它就保存在顾客的账户中。存放在客户账户中的资金被认为是可以获得联邦存款保险的存款。
(2)属于银行准备金账户的储值卡(bank primary - reserve systems)。
这种储值卡的特点是,资金不保管在顾客的账户中,而是从顾客的账户转移到银行的保证金账户或一般的负债账户中,在交易时从保证金账户或一般的负债账户转移到商人或第三方。
(3)属于第三方客户存款的储值卡(bank seconldary - advance systems)。
在这张卡上,银行不是卡的发行者,只是中间人。相对于银行和客户,发卡方属于第三方,第三方发行信用卡,将其电子价值转移到银行,银行代表发卡方从购买信用卡的客户处收取资金,并将资金转移到发卡方。
这笔资金由发行者存入银行,受到联邦存款保险的保护。
(4)属于银行自有资产的储值卡(bank secondary - pry - acquisition systems)。
这样的信用卡,银行从发行者处购买电子货币的价值,再卖给顾客,但信用卡所包含的价值在一定期间内属于银行,与存款完全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