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代币?在关于金融风险防范的公告中,代币?金融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律补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明确写着不应该。同时,立即停止各类代币融资活动,已完成代币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好退出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因此,在目前的监管下,包括中国的比特币交易在内,任何形式的代币交易和数字货币的投资都不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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